《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应新时代而生的民法典,既是对当代中国改革成果的法律确认,也是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对民法典意义的探究,既不能陷入法条主义,又需要将之作为思考依据和行为指南。理解、解释和运用民法典,既涉及民法典与社会的关系,也依赖民法解释方法的应用。对民法典的意义可从多个角度探寻。本文主要是基于法理学的研究立场,分别从认识论、本体论和方法论层面,展开对民法典意义的探究。
民法的法典化试图将所有的民事法律规范都纳入其中,为民事生活提供行为规范,为民事审判提供裁判标准,进而间接为公权力划定边界。民法典编纂的基本目标是实现法律的明确性、合理性、体系性、统一性、一致性、易用性等。
对民法典的意义认知可从哲学基础、法学背景等多角度展开。在民法典通过后,对民法典的评价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是离开民法典文本的各种赞美;二是对民法典文本逻辑体系结构、语言规范、调整范围等缺陷的批评。从认知的角度看,这两种姿态都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从法典应用的角度看,上述认识均不符合法治思维的要求。法治思维要求从内在参与者的角度,用法律指引思维和行为,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这就需要尊重法典的权威性、稳定性以及文本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