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非公人士列专章!
核心提示: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为非公领域和新社会阶层人士列了专章!
在第七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中,《条例》强调要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在第八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中,强调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在第十一章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强调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以及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任职的民营经济人士,应当经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地方工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制定、宣传和贯彻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
第二十八条 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