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厅党组
作为292 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的管理单位,辽宁省民政厅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直接登记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早在2014 年,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党委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书记,党委下设办公室,在省委两新工委和厅党组领导下,专职负责直接登记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全省13 个市民政部门同步组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依托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专职党务工作力量,加大党建工作指导服务力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全省社会组织党建要点列入全厅重点工作,与其他重点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体推进。定期学习传达中央及省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同时,制定完善厅社会组织党委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审批程序,做好主管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立批复、党组织书记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等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 次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培训。
发挥职能优势,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