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纪伟
(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广东省丘陵山地多,地质环境条件脆弱,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发育的省份之一[1]。根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全省划分为18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7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总面积为10.46万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58.18%。据广东省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数据,“十三·五”期间全省发生地质灾害1 155起,造成65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9亿元。总结“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析灾害形成原因及影响因素对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十三·五”期间共发生地质灾害1 155起,其中崩塌703起,占灾害总数60.87%;滑坡390起,占灾害总数33.77%;地面塌陷39起,占灾害总数3.38%;泥石流15起,占灾害总数1.30%;地面沉降6起,占灾害总数0.52%;地裂缝2起,占灾害总数0.17%(表1)。统计数据表明,广东省“十三·五”期间发生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地面塌陷、泥石流较少,仅有少量地面沉降和地裂缝。
根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灾害分级标准(试行)》中关于地质灾害规模分级标准划分,“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分级统计见表2。统计数据表明,广东省“十三·五”期间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以微型或小型为主,占灾害总数93.51%,其中崩塌地质灾害规模以微型为主,占崩塌地质灾害总数68.70%,小型次之,占崩塌地质灾害总数23.47%,大型极少;滑坡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占滑坡地质灾害总数95.13%,中型及以上规模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