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属官王朝国家认同转换路径研究

2021-11-19 05:00:34马国君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马国君,杨 秋

(贵州大学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近年来,土司学已成显学,召开的各级各类学术会议达数十次之多,产生了一批重量级的国家课题及优秀成果,研究内容涉及历史学、考古学、边疆学、民族学、文化遗产学诸多方面。甚为遗憾的是,以上诸多成果对土司属官构成、土司属官“惟土司意志是从”到王朝国家认同等问题展开系统梳理和研究者并不多见,这不能不说是土司学研究的一大憾事。土司制度是有别于内地政区的行政管理制度,特点是就西南羁縻制度时期各民族区域建政,在不变动原有的经济体系,不完全改变原有的政治制度,任命原有的民族首领为土司,给以职名代理朝廷世袭管理地方的民族制度[1],在这一制度下,土司属官要对土司负责,听从其调遣,一旦土司与王朝国家发生冲突,就会充当土司对抗朝廷的急先锋。故如何实现其土司认同到王朝国家认同的转换,就成了明清王朝处理土司问题之要务。查阅学界研究成果,对此题域有所涉及者主要有《滇西僰夷的土司政治》[2]《凉山倮彝考察报告》[3]《试论土目内涵的演变及其在土司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4]《论明清土目的拣选和提升》[5]等,为深入这一题域,本文拟从土司属官类型述略,土司属官“惟土司之命是从”到王朝国家认同的转换等加以说明之。

一、土司属官类型述略

今四川、云南、贵州、广西、重庆及其毗邻地带,历史上民族群体众多,元代以前,朝廷对此多施羁縻之策,以稳定是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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