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欣琪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民族学院,广东 广州510665)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当前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其中政府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及多个维度的制度安排,并且需要坚守制度原则,发挥制度优势,进一步深化改革,使得“政府之制”对“政府之治”形成有力的支撑。聚焦乡镇一级,乡镇政府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是对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回应,也是推动整体治理水平提高的必然选择。但是,目前在实践过程中,乡镇政府人事制度改革还或多或少存在着制度执行和落实上的不足,这已经成为影响政府治理效能的“短板”,亟待从中发现问题,不断推进人事改革在乡镇一级的深化,更好地把政府制度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学者们已从以下几种视角对政府人事制度改革展开过研究。第一,以公信力为视角进行探讨。有学者从公信力的视角出发,关注政府人事制度中公开、择优、民主、竞争的选拔任用方针,并将方针内化为群众公认度、工作透明度、机制可信度三种主要相关因素。第二,从人性化管理看政府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