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民
法典化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适时把可以并能够编纂成法典的法律尽可能编纂成法典并加以实施是其重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典化理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制定与实施为契机,以相关法律的法典化为目标,对我国法律法典化问题作了充分、科学的表达。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典化理论内涵丰富、意蕴深刻、逻辑严密,富有中国特色,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这一理论集中体现在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和2021年第5期《求是》杂志刊载的《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下简称“文章”)一文中。笔者以这次讲话与这篇文章为中心,展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典化理论的学习与认识。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典化理论内涵十分丰富,涉及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制教育与法学研究等方面。
法典化是一个过程,其中少不了立法。没有法律的制定,就产生不了法典。在法典化过程中,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就包括整合以往民事立法的经验,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世界法治文化有益成果等等。民法典的制定就是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这些工作都作了高屋建瓴的总结与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