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在重新修订金融工具准则之后,金融业整体都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从当前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机制来看,商业银行对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科学性有着直接影响。金融工具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重要的资产,能够作用于完善风险控制以及调节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内容上,当金融工具出现较明显的政策性变化时,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划分以及利润调整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进而对商业银行的发展造成影响。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模式中金融资产分类和计提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方法是当下较为重要的两方面调整内容,均能够实现对于准则执行过程中所暴露问题的妥善解决。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影响
在新准则的要求下,以往可供出售权益类资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直接指定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能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当中,在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尽可以转留存收益,不可以转入当期损益。另一部分则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当中,并非是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计入。在新准则的应用过程中,上述两类资产分类核算有着相对较大的变化,将会对企业盈余管理空间进行压缩。以往可供出售债券类资产能够划分成其他债权投资,在处置的时候公允价值变动能够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出,于当期损益中计入,该类资产核算基本上能够同原准则相符,未受到影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