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下发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文件,正式启动改革工作。
此次改革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高度出发,精心筹划、统一部署,在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改革精神的同时,结合福建省实际,广泛地征求全省驾培行业管理和服务部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等各方意见建议,并进行多番深入研讨,形成全省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优化整合机动车驾驶和货运从业资格培训内容和学时。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基础上,整合优化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与考试内容,形成《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货运教学大纲》),比原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和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总学时减少了49学时。
二是推动实现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核”,避免培训内容交叉重复,切实减轻学员负担。对于已取得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在改革实施后初次申领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对驾驶员组织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共7学时),并进行结业考核;改革实施后申领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开展培训(A2车型共95学时,B2车型共125学时),并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