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易怀丽

许多人在工作时都会遇到不愉快的事,最严重的就是在工作中遇到性骚扰。特别是女性劳动者,更容易遭遇到这种事情。
从2009年起,女职工周某在某公司流水线做装配工,一干就是10年。2019年4月,公司新任副总王某将周某调到其分管的质检部任主管。周某很是感激,加倍努力,并虚心向王某请教。渐渐地,王某会私下时不时对周某说些“我喜欢你”之类的话。周某不好生硬地板起面孔,就尽量减少与王某单独接触。
2019年8月,在两人单独相处时,王某又一次性骚扰,被周某拒绝,王某很是不悦,大骂周某“不识抬举”。在此之后,尽管周某小心翼翼,却经常被挑刺。2020年4月的一天,王某再次单独“约谈”周某,借机对其实施性骚扰,遭到周某坚决抵制。王某恼羞成怒,扇了周某一耳光。此次,周某有备而来,对全过程进行了录音。
2020年5月初,公司突然调整周某的岗位,让其到辅料科上班。周某觉得这是王某借机打击报复,不仅没去,反而就王某对自己实施性骚扰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对王某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随后,公司也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但让周某没想到的是,公司在处理王某的同时,以周某拒绝调岗、无故旷工为由,宣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周某对公司这种不分青红皂白、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很是生气,提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庭审中,公司给出调岗的原因,是避免周某再次受到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