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法善治托起营商环境的“法治天平”

2021-11-21 15:10汪茂盛别致
当代党员 2021年21期
关键词:五中重整债权

汪茂盛 别致

“破产法庭之于破产企业,就像医院之于病人。我们的目标就是想尽一切办法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治疗方案。”重庆破产法庭副庭长陈秀良用这句话来形容自己的工作。

“病人”大多求医心切,但对于专业度极高的法律知识望而却步。为此,重庆破产法庭坚持市场化导向、法治化方向、专业化手段,不断加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助推市场有序发展,托举起营商环境的“法治天平”。

破产审判:用心用技挖掘“企业活苗”

在陈秀良看来,破产可能是预示结束的号角,也可能是通往新生的钥匙。因为,破产的目的在于保护,而非单纯的出清。

“虽然破产案件中重整案件不算多,但它能够提升债权清偿率,是容易达成多赢局面的方式。”陈秀良解释。

重庆海虹服饰有限公司就是这类案件中的“幸运儿”。

2020年5月28日,重庆破产法庭裁定受理债权人蒋兵对海虹服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重庆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对该公司进行初步调查。

清算过程中陈秀良发现了端倪。

虽然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的局面,无法按时支付职工工资及偿还其他到期债务,但企业有着完整的生产线和成熟的销售网络,尚有10份购销合同未履行。

换句话说,该公司还有持续盈收的可能。另一方面,公司在职职工约有50人,大多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层次,失业对他们可能造成沉重打击。若进行破产清算,在清偿抵押债权、职工债权后,税收债权清偿率极低,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对几方都不是“最优解”。

思忖再三,破产法庭指导管理人、企业和债权人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终于在2020年11月27日,法院裁定海虹服饰公司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最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裁定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是第一步,重整计划获得通过,重整才开始走向成功。”陈秀良说,“最难的地方就是债权利息和滞纳金的协调,这部分金额很大。协调不了,债权人会议就无法通过重整计划。”

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破产法庭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反复沟通各方,终于打通关键堵点,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人均自愿放弃利息,普通债权在三年内偿清,抵押债权、税收债权在五年内偿清,离职职工债权在一年内偿清。

这意味着如果计划顺利执行完毕,抵押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清偿率为100%,普通债权人债权本金清偿率由0提升为100%。

在重庆破产法庭工作人员和管理人的指导下,海虹服饰公司开始实施重整计划:制定成文的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系统,摒弃从前依靠租金“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将公司的3栋大楼作为生产用地和员工宿舍……

一套“组合拳”下来,海虹服饰公司月营业额从申请破产时的每月50万元至60万元增长到100万元至120万元。

“在申请破产的企业中,挖掘出能够重整的企业,首先是要有心,其次是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这家‘夫妻店(股东为夫妻)是许多中小民营企业的缩影,营商环境的构建,他们是重要的主体。我们希望企业管理者通过破产程序后意识到问题出在哪儿,然后加以改进,这样企业才能真正在市场的洪流中站稳脚跟。”陈秀良说。

自重庆破产法庭成立起至今年8月31日,法庭新收各类案件3345件,审结2464件,清理债务632亿元,盘活企业资产351亿元,收结案量均位居全国破产法庭前列。

股东诉讼:依法依理保护中小投资者

“股东诉讼便利度”、“披露度指数”……这些词汇,普通人看来很陌生,而市五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玉妹却再熟悉不过。

“世界银行对营商环境的评定指标,有两大项涉及法院,即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还有一个小分支,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而与之最为相关的便是股东诉讼。”刘玉妹解释,“股东诉讼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存在于一个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诉讼,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股东诉讼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

2020年,市五中院为给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高股东诉讼便利度,发布了《股东诉讼指引手册》,并在送达诉讼文书的同时附上手册,赢得不少企业的赞扬。

在手册的指导下,重庆一公司股东的利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

该公司曾于2003年召开首届董事会,选举黎子(化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7年,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决定免去黎子等人的董事职务,黎子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2017年到2018年期间,黎子多次要求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原始凭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黎子100%持股另一公司,与被告公司经营范围有所重叠。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提供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止的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查阅,驳回原告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原始会计凭证的诉讼请求。

黎子提出上诉,二审案件由重庆市五中院负责。依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和查阅会计账簿,若股东持有股份的其他公司与被查阅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可以认定该股东具有不正当目的,被查阅公司可以拒绝提供会计账簿”的法律规定,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逐渐增多的股东诉讼,市五中院发布《股东诉讼指引手册》旨在帮助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经营管理公司过程中利益受损时,能够及时、准确、高效提起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下一步,市五中院将进一步构建服务保障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加强对民营经济和中小投资者的司法保护,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易诉”平台:公平公开做到有迹可循

在市五中院安检室门口,有一条律师通道,讓记者眼前一亮。

“这是我们专门为律师开辟的通道,前来参加庭审的律师可以不用接受安检,直接扫码进入,这减少了排队消耗的时间。”市五中院立案庭副庭长陈雯雯介绍,“立案庭是法院与群众接触的第一线,更是评定法院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环节之一。”

2018年来,市五中院大力推行无纸化立案,全面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引导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通过重庆法院“易诉”平台,“移动微法院”、“重庆易法院”手机APP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同时依托重庆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促进律师对电子案件管理系统的运用。

“以前立案,需要当事人带着相关材料来现场申请,极有可能因为材料缺失,返回补充,对于当事人尤其是外地当事人来讲十分不便。”陈雯雯解释。如今,在网上立案办理过程中,通过网上系统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内容,无纸质材料跟进的要求,如果材料齐全整个流程一般不超过7天。

立案后则采取自动化随机分案,不同于以前需要人工识别案件再进行分类,现在工作人员只需点击后台分案按钮,就能自动匹配轮值法官。

“最大的好处,就是公平公开,万事有迹可循。”陈雯雯说。什么时候提交,什么时候处理,什么时候办结,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法律的程序性得到彰显。

今年1—9月,市五中院接收到无纸化立案申请5642件,其中通过审查3718件,开展诉前调解2609件,调解成功2056件。

下一步,市五中院还将继续围绕延长审限管理、生效判决证明自动生成等6个方面,培育典型创新事例,不断规范司法程序,提升司法质量,压减耗时,提高效率,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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