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语童谣中可交流的音乐性

2021-11-22 13:30:03李露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名作欣赏 2021年33期

⊙李露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广东 佛山 528000]

一、引言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力推粤港澳经济与文化事业和谐发展,是 “十九大”以来国家的重点战略之一。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都认可粤语童谣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建设中的价值,他们从民俗文化与方言保护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虽然严谨、深刻,却忽略了粤语童谣的本质是儿童诗歌。本文力图以儿童为中心,从儿童文学与儿童语言发展的角度去研究粤语童谣,通过引入“可交流的音乐性”(communicative musicality)的概念,以发掘粤语童谣对儿童认知功能的作用,以及作为诗歌的价值。

二、关于“可交流的音乐性”

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指出,人类的进化导致所有婴孩在呱呱坠地时都未发育到多数生物的成熟水平。在《可交流的音乐性》一书中,埃伦·迪萨纳亚克(Ellen Dissanayake)也指出,由于这种较低的成熟水平,幼儿在母亲身边成长的时间也较多数生物久,他们更需要母亲给予的安全感,于是母亲发出声音、做出动作,通过如重复、夸张等手段与婴儿进行交流。这种母亲和婴儿共同参与的,目的在于协调两者之间行为与情感关系的,人类特有的互动交流方式叫作“可交流的音乐性”。语言或许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迪萨纳亚克认为这种“可交流的音乐性”具体表现为声音带有节奏感、旋律感,并且辅助以身体律动与面部表情的变化。唐纳德·霍尔(Donald Hall)还指出,母亲这些“可交流的音乐性”是可以抚慰和调节婴儿情绪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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