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恒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性别观念是人类文明诞生后人们最先掌握的概念之一,甲骨文中已然出现了“男”“女”两字。东汉年间的文字典籍《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将“男”“女”两字作为部首字,按照“以类相从”的原则,统摄由其“孽乳”而生的意义上相关其他汉字。这两部类收录的汉字都直接与性别相关、指向明显,可被视作早期汉字的性别形式标记之一。
通过对《说文》的进一步检索,不难发现“男”部字数量过少,只有三个,难以承担与“女”部相匹配的性别标识功能。其他与男性相关的汉字是以怎样的偏旁构造而成?为什么两性的平衡在汉字性别标记上没有得以表现?本文旨在语言学的标记理论关照下,结合历史文化背景及语言发展自身规律,对汉字性别标记的不对称现象加以阐述和讨论。
标记理论(Markedness)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重要理论之一,用于描写和解释语言学中存在的不对称现象。最早出现于音位学的研究之中,随着研究的深入,标记理论被引入如形态学、句法学、语义学等诸多语言研究领域。它将语言研究对象抽象为两类,将最基本的、自然的、频繁出现那部分称为“无标记”(unmarked)的成分,那其他成分就被视作“有标记的”(marked)成分。有了“标记性”,势必会出现对标记性的偏离或对立,即“非标记性”;标记性与非标记性相辅相成、彼此相依。同时,由“标记”衍生出另一个研究现象,即“不对称”。“标记”和“不对称”总是相伴出现的,因为,“‘标记’本身即昭示着标记范畴内部存在着不对称现象”(沈家煊20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