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玉兰
上海国际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200235
药品具备商品属性,通过生产、质量验收、贮存和销售等环节后被患者使用,若是医药流通中发生问题,将对患者用药安全带来巨大的影响。在医药流通企业发展过程中,相关机构也要从国家法律法规出发,结合行业标准在药物方面加强管理与监督工作,为用药安全提供可靠保证。医药流通企业也需要结合实际生产与经营情况,对各环节出现的风险作出细致、全面的评估,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药品管理法》,标志着我国药政和药品监管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轨道。之后,国家多次对《药品管理法》进行修订修正。截至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当年(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加强监管、保障药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医药流通主要特点如下:第一,政策性强。在医药流通中有专门的政策法规进行约束,保证药品生产经营更加规范。第二,专业性强。当前药品种类与规格较多,流动性强,医药流通与一般商品相比显得更加复杂。对药品购进、售出和集散等环节来说,容易出现各种差错与污染,在质量管理中,也主要分析其外观、包装标识、品名、有效性和存储条件等。医药流通企业必须要有满足GSP要求的环境与检测设备仪器,从药品理化性质出发,打造所需的存储与运输条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