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卉昕
(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50030,哈尔滨)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把脱贫攻坚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只有打赢脱贫攻坚战,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1]在这一奋斗目标下,“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上下同心,尽锐出战,攻克坚中之坚、解决难中之难,组织实施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形成伟大脱贫攻坚精神”。[2]2021年,我国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在这一过程中,铸造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应该说,脱贫攻坚本是国家承担的政治伦理责任,脱贫攻坚精神也内在地具备丰富的伦理内涵。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消除贫困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途径和有效手段。
贫穷为什么不是社会主义?从社会实践角度讲,社会主义是在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上对资本主义的战胜,它必须较资本主义大幅度提升生产力,必须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生产率,以证明社会主义实践的根本目的。“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