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娟
(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马克思辩证法又称唯物辩证法,由马克思首先提出又经过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一系列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断发展完善。另外,法兰克福学派、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新实证主义等也源源不断地为马克思辩证法提出新思路和新见解。对马克思辩证法进行研究首先要弄清楚马克思辩证法的基础,才能进一步用正确的思维方式去认识辩证法。
马克思从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中借鉴和吸收了批判、反思的思维方式,并且克服了黑格尔在思维的圈子打转的弊端,将其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相结合,创立出带有自身特色的辩证法。在寻找马克思辩证法存在的基础和真正载体时,也涌现出很多不同的理解方式,大致有这几种分类:“物质运动的逻辑”“认识的逻辑”“实践的逻辑”“历史的逻辑”“人的存在的逻辑”和“交往实践的逻辑”。它们在一些方面也达成共识:首先,从思维方式的角度看问题,都是一种实体思维,都在渴望找到事物现象背后的真正本质;其次,从它们的直接理论来源方面分析,都是扬弃黑格尔的辩证法观点;再次,从适用范围角度上看,都是在关注人类社会历史领域,而对自然界、自然规律关注较少;最后,从其深层问题结构的角度来看,就是围绕着矛盾展开的。这些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解方式同样也有着明显的缺陷:没有从有机整体的角度把握,把马克思思想分成很多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