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霞,刘 杰,程 婷,王 田,何 强
(1.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兰州 730070;2.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兰州 730070)
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更新理论也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但是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各种城市问题也随之而来,解决好城市化进程中的不适应性问题成为城市更新的发展趋势,城市更新也成为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手段,这对于城市管理者、设计者、建设者而言,无疑需要一次深刻的理念变革。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我国城市更新理论与方法进行系统的梳理,对我国城市更新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以期为我国未来城市更新的理论研究提供有益的研究启示与经验借鉴,更使将来的城市更新能够规避以往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综观已公开发表的大量文献,至今学术界对城市更新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最早的较权威概念是在1958年荷兰海牙召开的城市更新研讨会上提出的,主要内容是对城市中的建筑物、街道、公园、绿地、购物、游乐等周围环境和生活的改善,尤其是对土地利用的形态或地区制度的改善,以便形成舒适的生活和美丽的市容。英国学者彼得·罗伯茨和休·塞克斯对城市更新的定义是:“综合协调和统筹兼顾的目标和行动;这种综合协调和统筹兼顾的目标和行动引导着城市问题的解决,这种综合协调和统筹兼顾的目标和行动寻求持续改善亟待发展地区的经济、物质、社会和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