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果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2020年3月1日我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正式施行,与原《证券法》相比,新修订《证券法》亮点之一是引入了“代表人诉讼”制度。2020年底,某债券欺诈发行案由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是各大中介机构都要承担天价连带赔偿责任。这宗中国债券史上第一次以自然人投资者推选诉讼代表人集体诉讼方式处理的索赔案件,引发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
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建筑行业的公司。2015年因业务扩展缺乏流动资金,决定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债券发行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第一,资本金不能太低,净资产必须五个亿以上;第二,为确保返本付息的能力,净利润必须高于银行利息的1.5倍;第三,信用评估等级必须2个A以上,同时要请相关专业机构对其进行独立审核和评估。该公司在债券发行前请证券承销商进行了评估、研究、尽调;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律师事务所审核了其潜在负债和法律纠纷;信用评估机构进行了信用评估;独立第三方一致认为其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2015年8月公司发行了第一期公司债券8亿元,同年9月,发行了第二期5.6亿元,共计产生利息1亿多元。债券发行后,2016年公司财务报表显示销售收入150亿元,净利润4亿多元,但到2018年该公司却因不能清偿200万元的到期债务,被列为失信企业。区区200万元的到期债务都不能按期清偿,如何偿还后续13亿元的债券和1亿多元的债券利息,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即对该债券停牌,中国证监会以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对其处以行政处罚,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