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友明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广东 中山 528403)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Y市2018年至今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共检索出相关案件共计3345件,其中2300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占比达到近70%,这充分说明民间借贷在民商事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将来也会继续成为我国金融借贷领域的重要补充。大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职业放贷人的影子一直萦绕在这些案件的背后,因此正确认识和认定职业放贷人,对于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司法和保护借贷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确理解和认识民间借贷和职业放贷的区别,可以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去理解和认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认为“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货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是职业放贷人”。因此,根据职业放贷人的概念,可以知道,自然人作为出借人的情形下,只要不是同时满足职业放贷人概念的相关条件,就应该是民间借贷行为。根据民间借贷和职业放贷的概念分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借贷行为是不是一定期间内多次;第二,出借是不是以利息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或者重要收入来源。只要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特点,就不应当把普通民间借贷行为认定为职业放贷行为。
分析职业放贷行为的特点,可从职业放贷概念入手展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