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亚静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社科教学部,江苏 南通 226011)
社会舆论是社会上大多数人对于社会生活中某一事件的看法,是社会公众意见或者民意的一种表达。基于人们不同的生活阅历、价值观念、利益诉求等因素,人们对于社会生活中某一事件的看法具有很强的不可捉摸性和非理性。因此,社会舆论带有很强的情绪化和极端的偏激化特点。在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社会舆论会对刑事裁判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既是一种客观事实的存在,也是刑事裁判考量中所不能回避的。
社会公众对刑事案件裁判的关注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一定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对刑事裁判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
首先,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舆论压力可以督促司法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审慎公正地行使权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反映民意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避免司法腐败,促使案件的公正审理和社会矛盾的化解。
其次,从消极的方面来看,社会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们内心情感、想象和认知的一种直接表达,但是这种直觉的表达并不一定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社会生活中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某些个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混淆视听,故意引导和误导社会公众的认知,导致一些缺少对真实情况了解的社会公众发表偏激言论,甚至会出现某些具有势力的个体操纵社会舆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