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旭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171)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不断威胁校园安全和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并逐渐呈现出低龄化、暴力程度升级、团伙作案等特点,给青少年的成长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2020年,先后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其中,防治学生欺凌是“两法”修订时重点解决的问题,“两法”对预防校园欺凌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7年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全球学生欺凌现状的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未成年人因体貌特征、性别与性取向、种族与文化差异等遭受欺凌。校园欺凌现象在我国一直存在,而且随着智能手机、互联网等不断发展,我们经常能在新闻媒体上看到一些触目惊心的校园欺凌事件。2019年,一部名叫《少年的你》的电影,再度把校园欺凌的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来看,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欺凌犯罪案件3407人,起诉5750人。然而,不少案件因达不到违法犯罪程度而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另有更多受欺凌的学生选择了沉默和忍受,实际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次数比这些数据大得多。部分校园欺凌行为影响深远、危害极大,受欺凌者被欺凌后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的情况时有发生。欺凌者年少时的欺凌行为可能为成年后的暴力犯罪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