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宇轩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030)
法律推理是人们从已知的前提条件中抽丝剥茧,一步步探索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得出某种法律结论的过程。正如魏因贝格尔所言:“在法的推理和言论中,法学家通过其角色活动体现出来的最基本的思维方法,迄今为止仍然是逻辑演绎。”[1]这一过程中体现了严谨的思维模式和规范的研究方法。
法律推理的形式模型,必须以法律三段论为出发点,其中“三段”分别是法律规范、法律事实和裁判结论。即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确认法律事实的同时,援引一些具体的法律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通过严格的推理过程得出裁判结论。
在司法审判实践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相关的法律条款繁多而导致裁判结论的得出耗时过久的情况,法律推理效率极低。针对这一现象,可以将人工智能引入法律推理的过程中,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来提高司法实践的效率。近些年来,法律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令人惊叹。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领域的例证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美国等发达国家研发了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法律推理系统、法律模拟分析系统和专家系统应用于司法实践。
将人工智能应用于法律推理,顺应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人工智能法律系统的发展源于两种动力。其一是法律实践自身的要求,其二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需要。法律实践自身的要求源于社会生活和法律关系的复杂化,法律实践需要新的思维工具,否则法学家以及法律工作者将无法承受法律文献日积月累和法律案件不断增多的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