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华
(广东君言(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 东莞 523000)
众所周知,电子商务交易属于网络交易,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因素。民商法作为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流程法律规章制度,当前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民商法也要紧随时代发展潮流不断进行创新,才能够更好地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要想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交易之前积极做好信息交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阶段,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人们在购买商品的过程当中,主要是按照自身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想要购买的商品以及价格,然后让这些信息发布到电子商务平台当中。而卖家,则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及时的恢复、反馈买家所发布的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意见建议,之后买家从众多的卖家当中,挑选一个符合要求的卖家进而完成商品交易。
在商品交易的整个过程当中,往往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谈判,并签订相应的合同。该项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在彼此的诚信基础之上的,进而真诚地来对交易进行谈判,然后签订合同。在这一过程当中,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针对在交易的过程当中所发现的一系列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交流,确保交易的有序进行。尤其是所制定的合同条款内容,做好分析。例如:商品质量、数量、运输以及付款方式等,都要做好交流分析工作,待到对全部的问题了解完毕之后,最终确定是否签订合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