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美 卞继波 张凌志
日照市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日照 276826
食品是人类生存所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之一,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还关系着国家的安定繁荣、民族的健康发展。随着国家对食品的相关立法越来越健全,对食品的监督管理越来越严,以及一系列保护措施的实施,食品中的病原体、毒素、有害物质等得到有效降低,人们的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等越来越完善,但与最严格的标准之间还存在差距,而且某些规定之间有时存在矛盾、不协调的地方[1],容易让不法者钻法律的空子。
(1)与时代发展相比,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制定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针对一些新时代的产物,如网络购物、网红产品、直播带货等,缺乏权威法律规定和标准规定的及时出台。
(2)某些法律规定不明确,容易导致公众或监管人员产生意见分歧。如对于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也是消费者,他们的投诉举报属于社会监督,有利于维护食品安全,应予以支持;但也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的初衷是获取个人利益,并不是为了消费,投诉的很多内容与食品安全无关且浪费过多执法资源,应不予支持。
(3)缺乏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1]。目前,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与食品生产销售等分属不同环节进行管理,法律多而且零散,需要将现有法律中不符合时代要素的部分删除,去粗取精,逐步完善和整合,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