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
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 山东招远 265406
在矿山开采过程当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监管人员和开采技术部门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矿山企业只注重矿山开采量,不重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导致矿山开采工作会出现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也是一种阻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矿山企业的各部门之间共同努力。不仅企业管理层不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采人员也有侥幸心理,不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开采过程当中,还不配合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导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无法得到其他部门的配合,无法解决矿山生产安全问题,影响矿山开采的质量,为后期矿山企业的发展埋下隐患。
由于部分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监管没有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导致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管过程当中出现了无法可依的状况,不能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在基层安全生产过程当中,普遍存在个人问题,安全监管人员的“人情世故”存在于安全生产监管过程当中,导致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由于个人原因维护某些工作人员的利益,导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察不利、行政不公。除此之外,矿山企业对安全监管处理不当、处理不及时的问题不予重视,虽然维护了矿山开采的利益,但是,不能满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造成了极大的安全生产监管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