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天津 300308)
地铁工程项目从一个建设时期之后就已经步入运营阶段,真正开始体现出该项目的价值。运营时间段的施工虽然远远不及建设时间段的系统性、规模化,但由于其明显的固有优势,施工安全的可控性相对较低,特别重要的是轨道交通行区施工安全的可控性尤其低。作为轨行区施工的直接参加者以及交通事故的直接伤亡受害者,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是一个很值得分析的课题。本文分析了地铁工程施工中出现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原因,提出对人员不安全行为采取的管理措施。
所谓“行为”是指人在各种社会活动当中一切外显的体现运动、行为、活动或反应。而“不安全行为”则是指一些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后更容易引发事故的个体和组织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它们只能够被认为是造成了事故发生后的人为性错误,这些人为性的错误也是导致事故发生后的一个直接原因。因为对于地铁的施工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工程量很大以及施工周期相对比较长的一种行为过程,我们需要尽量让每个环节都降低甚至是杜绝任何一切人、机器或者是环境因素引起的不安全行为[1]。
本工程为天津地铁6 号线工程(梅林路站—咸水沽西站),工程北起既有地铁6 号线梅林路站(不含),南至津南区津南环线与二八线交口的咸水沽西站,线路正线总长14.39km。本次工程的一期建设区域覆盖范围主要包括梅林路站(不含)—渌水道站段、渌水道站—咸水沽西站段两部分,渌水道站为两段线路换乘车站,如图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