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章见证检察岁月变迁

2021-11-24 08:07张宏羽
检察风云 2021年18期
关键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印章

张宏羽

传统的中国印章通常为方形或长方形,便于刻字排列。新中国成立后,印章样式开始采用圆形章,并根据组织机构的属性,确定了印章可使用的三种图案:国徽、镰刀锤头和五星。

1955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印章的规定》,明确市辖区人民检察院的印章为圆形,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检察院法定名称,自左而右环形。

院章是重要的凭信,以检察院名义发出的法律文书,都必须加盖院章。一个基层检察院印章的变迁,见证的是检察事业的发展。

院章见证检察征程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库房存放的第一本案卷,是1955年4月2日起诉的一起盗窃案。打开这本陈旧泛黄、字迹有些模糊的案卷,最为醒目的是公诉书上盖着的带有“宝山县人民检察署”字样的院章。在另一个档案架上,存放着编号为“(60)档号1”的案卷,这是一起1960年9月10日办结的贪污案,法律文书上盖着带有“上海市吴淞区人民检察院”字样的院章。

1955年,宝山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并先后隶属江苏省、上海市。而后,北郊区、吴淞区人民检察院相继并入。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建制被取消,直至1978年宝山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982年,吴淞区人民检察院重建。

1988年9月,原宝山县人民检察院和原吴淞区人民检察院相继撤销,合并成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同年9月15日,在宝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温汉当选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年9月21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并启用新印章。当年的9月27日,时任检察长温汉在新院成立后的第一份逮捕决定书上签字盖章。以前的老院章在完成历史使命后,都被永久封存。

从1988年开始,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启了其30余年砥砺奋进的检察征程。那枚刻着院名的全院分量最重的大印,印证着检察事业发展的历史,印刻着职能的担当,印映着人民的评价。

那枚院章曾见证了“反贪精英”们的热血与豪情。我国反贪污贿赂局的设立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作為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能部门,反贪局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1996年4月,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原“反贪污贿赂检察科”撤销,成立反贪污贿赂局。反贪局成立伊始便重拳出击,对腐败案件多发和高发的部门开展专项查案行动。自反贪局挂牌成立到2018年整体转隶至宝山区纪委监委的近22年来,反贪局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648件,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那枚院章见证了检察办案组织改革的不断深化。1999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主诉检察官制度作为六项改革之一推向全国。借此东风,在当年的10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首批聘任了原起诉科陈江、吴琳2名业务骨干作为主诉检察官,拉开了区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探索的序幕。而后,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相继进行了主诉检察官、主办检察官、主任检察官制度的探索实践,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办案效率低、案件质量不高、责任难以追究等问题,深入推进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建设,检察办案组织改革不断深化。

那枚院章见证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历程。一位检察官说:“司法改革后,检察法律文书走完流程后加盖院章,是由检察官自己决定的,权力大了责任重了,更加激发了‘一锤定音的使命感。我们每次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看着大红的院章都会特别自豪。”2014年7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司法体制改革大幕,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首批改革试点单位,着力按下改革“快进键”。在全市率先制定《检察官直接办案若干规定》,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岗位说明书》,确保办案责任落实到人;在全市率先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探索打造“四位一体”检察服务中心,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印刻新时代检察担当

那枚院章见证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闪亮瞬间。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人民群众的期待多了,检察机关的责任大了。公益诉讼成为新时代检察业务发展的新亮点,法律监督的方式也从以邮寄检察建议书为主改为了公开宣告送达。当检察机关的大红院章展现在被监督对象面前时,检察职能有了新的生命力。

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始探索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对于推进法治建设、保护社会公益、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具有专业性强的显著特征。检察公益工作开展以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勇于探索,擦亮维护公众利益的“利剑”,首创了公益诉讼观察员、技术调查官等制度。

2018年6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组成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履行线索提供、办案协助、执法监督等职能,借助社会力量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制度建立以来,公益诉讼观察员已提供线索60余件,参与协助办案30余件。

近年来,各类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不断涌入司法活动,远远超出检察人员的知识储备范围,特别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知识产权、金融犯罪、计算机犯罪等专业性强、技术规范要求高的领域,存在引入专业技术力量提供帮助的强烈诉求。

为进一步满足“四大检察”办案需求,最大程度发挥制度功效,2020年5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探索技术调查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技术调查官在参与案件诉讼活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的职责和程序。同年6月5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涵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检验、知识产权等方面具有技术专长的人员。

2020年6月10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一起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关案件中,邀请技术人员余成鹏参与现场调查。余成鹏在水和土壤等生态环境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经初步查看,现场用于收集污水及生活废弃物的设施简单,池壁和底板均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对周围环境存在污染风险。他建议取样对总磷、pH等指标进行检测,为做好该案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那枚院章还见证了检察新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合规管理、高质量发展。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上海市检察院确定的企业合规改革第二期试点单位,不断推动企业合规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推动企业合规与检察建议相结合,及时有效预防与惩治企业违法犯罪,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在7起案件中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其中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

每一位干警都是一枚院章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一路走来,检察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作为检察事业基石的基层检察院,院章每一次披上红色彩妆,都是一次检验:检验的是检察官们对职业操守的敬畏;更是一次考量:考量的是检察机关对公正司法的承诺。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新进人员有一堂不能缺席的必修课,就是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院史陈列室。对新进人员来说,陈列室里的一枚枚印鉴就是一种激励。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勤表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每一位干警都是一枚院章,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饱含红色基因的院章永远鲜红。

编辑:郑宾  汪俞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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