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娜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辽宁 沈阳 110024)
电信诈骗始于1997年,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发展,诈骗手段不断升级、作案人员规模不断壮大、分工越来越明确、人员流动大、资金流出快、诈骗方式隐蔽,这都给侦查活动带来了严重的阻碍。但无论多么困难,都要迎难而上,深入分析每一个环节,加强科技支撑,义无反顾地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才能稳定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重获安全感、幸福感。
所谓电信诈骗,是指以电子通信为媒介,以编造虚假信息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非接触式诈骗,诱使被害人交付资金的犯罪行为[1]。近年来,此类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的方式层出不穷,被害群体涵盖的年龄、范围、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甚至有些人难以接受被骗的事实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诈骗方式,可以让人一夜倾家荡产,可以让人一夜放弃这个世界。
一个成熟的电信诈骗团伙,由“金主”“卡农”“菜商”“话务员”“水房”“车手”等构成。“金主”是指诈骗实施者即老板。他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几个股东,负责谋划诈骗犯罪,招募其他成员,制作好“话术本”。“菜商”是指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信息的人。一般在医院、车行、物流、快递、移动运营商、地产销售、税务、工商等部门,或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及互联网系统漏洞等非法途径获取大量真实的公民信息,随后批量的卖给“金主”。“卡农”是指非法收购银行卡、手机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