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类案检索平台

2021-11-25 06:50:58刘海燕
法制博览 2021年30期

刘海燕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一、区块链技术与司法融合的可行性分析

(一)区块链技术的特征及其发展

区块链(Blockchain)是由中本村提出的一种新型应用模式,其实质是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主要的特点有:去中心化、可追溯性、难以篡改性以及去信任化和匿名化。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区块链技术主要被应用于支付和金融产品中,例如比特币。通过对比特币的分布式共享记账系统,对每一笔交易以加密计算的方法记录并形成数据块,同时并加盖时间戳,新旧记录的数据块相互连接形成区块链。[1]但是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区块链也被逐渐应用于其他社会领域,例如商贸物流领域、智能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数字政务、电子税务等,国内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已走在世界前列。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是,我国更看重区块链技术在分布式能源交易系统中的应用,而且研究方向更加聚集在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科技、保险、“人工智能”等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区块链技术应用已延伸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领域。”

5G时代已然来临,各行各业的数据都呈现井喷态势,司法行业也并不例外。在国外,2018年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就宣布要组建世界上第一个区块链法院,在美国、英国区块链技术也被应用于存储证据、审理不动产纠纷等不同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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