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波
(外交学院 财务处,北京 100037)
本文通过对高等院校施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同时结合高等院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现状,针对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标准、绩效管理体系和方式方法等内容提出多个针对性建议,为高等院校的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更多助力。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然而就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甚至个别单位因行政主管负责人变的变动,调整和改变项目实施的目标。
近年来,绩效在预算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被重视,绩效体系的完善工作也在逐步进行,但各行各业的绩效指标标准化未完全实现,造成了同行业的绩效指标标准不一、评价不一的现象,部分项目绩效指标中的指标设定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取得主管部门的肯定”,绩效指标设定不够标准、不具体,没有实际的指导价值,影响后期的绩效追踪和绩效评价,失去了绩效约束的重要意义[1]。
在绩效预估过程中,要求财政预算进行“二上二下”的申报和审批过程,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二上”申报阶段时间较为紧迫,绩效目标和指标与申报资金紧密契合度、细化程度不足的情况。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直接进行删减,未进行科学严密的计算和验证,直接影响绩效追踪和评价环节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