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慧瑜
(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030)
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各行业的发展而言既是一种机遇同时也是一种挑战,传统的收入准则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背景下的诸多发展要求。为了从根本上避免传统、老旧收入准则在实际应用中的诸多问题,财政部在2017年7月5日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收入所适用的建造合同准则与新收入准则进行结合分析时,发现新准则的提出和应用,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影响巨大,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建筑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重点产业,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形势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经济体制也得到了创新、改革和优化,传统、老旧的收入准则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背景下各行业在发展中的个性化需求。旧收入准则无法实现对劳务合同、建筑合同之间进行有效辨别,同时也无法弄清楚风险、报酬之间的有效转移。因此,在对经济发展进行改革和创新时,要将旧收入准则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作为前提条件,这样才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实现新收入准则在实践中的高质量实施。新收入准则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可以直接以统一的收入确认标准作为基础,更加规范化。除此之外,还可以在固定的时间范围内对收入情况进行确定,提供更加标准和规范的收入体系作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