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杉
(河北工程大学,河北 邯郸 056038)
近些年来,科学技术迅速进步,以deepfake这一新兴的高级AI技术为源头,AI换脸被迅速应用于生活中,而一批以“伪造”为典型代表的AI换脸APP也应运而生。此类APP中提供了海量的影视片段、网络视频等,用户只需进行简单的注册,上传一张清晰的正脸照,即可将提交的面部数据与影视片段中的明星面部互换,效果堪称完美。换脸的成品视频还可以“一键分享”至多个社交平台。这种在互联网环境下迅速传播的AI换脸APP,数据获取边界模糊,换脸又是典型涉及身份信息领域的概念,由此衍生出了许多法律问题,其中对人格权的侵权风险尤其重大。
此类侵权具有易发性的特点。AI换脸APP中的零技术门槛以及手机APP的广泛传播度无疑会使更多人有意或者无意地做出侵权行为,且在使用APP的过程中,用户的面部数据等个人信息本身就有着极高的暴露风险。侵权手段的简化和AI换脸的不易辨别性使侵权人更容易将AI换脸APP选做自己的侵权工具。
此类侵权的主体具有复杂性。在AI换脸APP的特殊虚拟环境下,其可能的侵权主体包括AI换脸APP用户、APP经营者和网络服务商,且一般是多个主体共同侵权,具有复杂性。由哪些主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多少责任以及具体如何确定、分配责任等,都是针对该种情况下复杂的人格权侵权主体需要考虑的实践问题。
此类侵权的客体同样具有复杂性。AI换脸APP中的人格权侵权,在具有传统人格权属性的同时,还涉及某些明确的财产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