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瑞萍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国有企业在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增长及社会进步有着重大影响。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国有企业的规模得到不断扩大,集团化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经营的业务呈现系统化、多样化的特点。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国有企业实行集团化管理的难度逐渐提升,对财务风险和相关管控措施进行研究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企业集团化是国有企业发展实现系统化和规模化的必然手段,需要以集体为根本形式、以资本为根本纽带,由政府参与投资和控制。与其他集团化的企业相比,集团化的国有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随着经营范围扩大、企业层级增加、企业管理链条增长、员工数量增加,企业的社会价值也随之增加[1]。以产权结构为依据对国有企业集团化的类型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集团企业和国有中外合资集团企业等几类,无论哪种集团化国有企业,企业的员工数量都十分庞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任命制进行安排。
国有企业具有其特殊性,在经营发展中需要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企业的经营范围受到一定的局限,抗风险能力不够强,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财务集中管控的方式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综合竞争力,顺应市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