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路
(上海路森律师事务所,上海 201103)
商业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随着商业贷款的增加,银行会出现一些不良资产,这些不良资产会逐渐聚集商业银行的内在风险,要想更好地把控好银行运作的平稳性,就必须处理好不良资产问题。[1]近些年来,金融自由化改革以及各种金融创新进一步增加了银行的不良率,尤其是互联网同现代金融的结合,更是给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债转股思路的出现为银行不良资产处理带来了新的思路,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法律风险挑战。从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的主要现状来看,债转股是有效解决商业银行不良率居高不下的有效方法。通过债转股操作,我们可以有效实现银行不良资产内在风险的剥离,使得银行的财务报表更加优质。但债转股所蕴含的法律问题相当复杂,处理好债转股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是使得银行债转股业务平稳落地的必然要求。当下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专业法律人才较为匮乏,难以有力支撑银行不良资产债转股处理的操作,对银行债转股业务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细致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债转股主要的形式是将债权主体对于债务主体所享有的债权转换成股权,对于银行债转股而言,通常伴随着债务主体偿付债务困难的问题。债转股主要是因为向银行贷款的公司由于自身流动性不足等问题,难以偿还银行贷款而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