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效力的公证证据保全分析

2021-11-25 10:14:56吴芳
法制博览 2021年17期

吴 芳

(江苏省苏州市苏城公证处,江苏 苏州 215031)

伴随近年来我国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的相关案件数量不断增长,而且还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特征。开展本次研究探讨,希望能够综合不同层面对于证据保全公证的看法,进行科学性和客观性分析,从而展现其实际价值。

一、证据保全公证理论概述

公证申请人在收集证据的整个过程中为获取证据采取的行动,都属于公证工作的整个范畴。与此同时,公证机关和工作人员也能够对此进行审核与公证。公证的申请人在实际收集和申请公证保全证据的行为与过程,并不会影响法律、法规出现变更,也不会对此产生影响[1]。所以这一行为和民事诉讼当中的保证情况有存在区别,需要客观对待。实际案例执行过程中,公证机构并不具备直接确认证据真实性的职能,需要通过审核申请人获取证据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合法性质的判定。

二、证据保全公证程序

(一)保全原则

公证的申请人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之后由公证机关进行详细审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或者是由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公证申请人提出的诉求出示相关证书的审查。科学实施保障措施,能够达成履行保全的基本原则。首先,合法性原则,就是根据实际的证据需求,在没有违背法律,并不侵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实施证据的收集[2]。其次,及时性原则,也就是申请人向相关公证单位提出相关证据,公证单位需要保证其证据具备相关效力的基础上,进行及时的判定,以此确保申诉人在信息的收集和传输过程中不会受到侵害或者是造成证据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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