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雯
(广州公证处,广东 广州 510030)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法律程序适用的证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证明法律重要性的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商标注册以首次注册为原则;但是在同一天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先前使用的证据才能获得其商标注册,而这些最初使用或公开的证据通常需要公证。在专利申请方面,公证处可以根据有关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及有关产品的识别、相关单位将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投入生产流通领域等事实,出具经公证的证明文件。此外,在对注册商标或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和宣布之后,在指定时间内,其他人员可以基于自己的商标或专利使用权提出异议,事先披露信息以及保存证据的方式提出异议,理由可以是自己的商标或专利使用或公开在先,对于证据的保全方式,也是采用公证书和证据保全记录的形式。对于商标和专利转让合同的公证,除了查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外,主要任务是检查转让的商标和专利权是否为转让人合法拥有,合同中有无关于受让方保证使用转让方商标的产品的质量的条款等。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在没有其他证据推翻的前提下,只要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提交知识产权公证书作为证据,法院对公证证据的采信率为100%,能够大大提升在维权诉讼中的获胜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