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舒羽
2008 年,国务院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其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建设应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自2015 年起,国家将城市历史资源保护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合肥市政府一直致力于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为了响应2017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开展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与历史建筑普查,并建立“一处一档”制,完善建筑信息档案。为了发掘其他未纳入普查范围历史建筑,市规划局于2017 年10 月至12 月发起“借您慧眼,寻找身边的历史建筑”活动,呼吁广大市民一起努力,提供线索,寻找身边的历史建筑,寻找属于这座城市的记忆。2018 年,《合肥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出台,包括长江饭店、大钟楼等十六处收录第一批建筑名录的历史建筑在年底前完成挂牌保护工作。
合肥年代久远的历史建筑数量较少,且多建于新中国成立后,普查数据显示建于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建筑仅存8 处。承载合肥历史的部分建筑如四牌楼新华书店、省委党校老教学楼等因城市建设需要现已拆除。2017 年的合肥市历史建筑普查显示,符合普查标准的历史建筑共计1688 处,其中居住建筑占比约65%,工业遗产类建筑占比约13%,用于商业、办公、文教等的历史建筑占比约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