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杭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后由于历史原因,近现代很长一段时间,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发展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以来,以美国西北大学贝内特·雷默教授的系列书籍《音乐教育的哲学》为代表,西方音乐教育哲学传入我国,音乐教育哲学重新受到关注[1]。
1970 年,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哲学家贝内特·雷默的《音乐教育的哲学》出版,这是音乐教育哲学发展史中的一座里程碑,该作品具有学术与现实的双重意义,对我国音乐教育改革产生了深刻影响。雷默认为,音乐教育应当具有服从艺术之外的其他功能——审美功能,强调音乐教育只需要提升审美感受力。审美音乐教育哲学观思想以“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为思想内核,把审美教育理解成对事物美的品质的感受力。这种哲学观认为,音乐教育不需要把每个人都培养成音乐家,但需要大家认识到音乐的审美感受力。雷默将这种培养学术审美感受力的课程称为普通音乐课。相较于表演课,普通音乐课面向大众教育,不需要很高的技巧与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开展。所以,雷默认为普通音乐课更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
雷默的《音乐教育的哲学》的出版,掀起了国内对北美音乐教育哲学译介与研究的热潮,但这一时期,我国音乐教育哲学方面的研究与成果,大多基于国外的音乐教育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