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琪 湖北理工学院艺术学院
身体在中西方都作为人类创造伊始的母体而得到关注,无论中国神话中的女神“女娲”,还是希腊神话中赫菲斯托斯用黏土做成的第一个女人“潘多拉”,女性身体的自然属性被放大,直至到了后现代生态女性主义的发展,对性别平等,生命与自然的歌颂和使命,使得当今公共艺术的发展呈现出旖旎与奔放的态势。通过女性创作者的身体演绎和以女性身体为对象的隐喻表达,“身体”成了一项集形态、美学与观念为一体的艺术表现载体[1]。本文试图从关注身体(生命)的本源出发,探究公共艺术中的女性话语,就中西公共艺术在女性身体表达上的差异性进行了梳理,进而对其价值进行了提炼。
“公共艺术”一词产生于西方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它强调艺术对公众的开放性及艺术对公众的服务,认为公众对艺术作品的创作应该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中国古代的艺术究其公共性,除了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宗法思想,其表现形式仍然传递着普罗大众共有的思想核心。远古艺术的女性题材从女娲开始就有关于身体的描述:女娲的肉体变成了土地,骨头变成了山岳,头发变成了草木,血液变成了河流,就像创世的盘古大神一样。袁珂先生就将《楚辞·天问》中的记载诠释为“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的诘问。汉代信仰中对女性身体较突出的关注是对西王母的拜谒,由考古所得的图像数据可知,西王母通常在画面的左侧出现,正襟危坐地等候朝拜者,头戴玉胜,双手置于身前,身坐灵芝宝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