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雯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乐雅艺术工作室
一部成功的艺术作品就像一位受人尊敬的“长者”,它有外在的肢体、骨干、容貌、衣着等,也具有内在的“呼吸”与“生命力”,甚至所思所想、言谈举止等精神内核。这样的艺术作品是鲜活的、有动态感的、有价值的、有感染力的,故而也拥有相应的性格和情绪特征。
艺术是美的象征与表达,是美学价值观的直接体现。美的本质问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历史内容。如何理解艺术之美?美在何处?这是创作艺术者与鉴赏接受者要探讨的主要问题。我国著名美学家、文学家朱光潜先生在《西方美学史中》将美的本质分为大众所接受的五种类型:“(1)古典主义:美在物体形式;(2)新柏拉图主义和理性主义:美在完善;(3)英国经验主义:美感即快感,美即愉快;(4)德国古典美学:美在理性内容表现于感性形似;(5)俄国现实主义:美即生活。”[1]这虽然是对西方美学史的概括,但纵观各国美学史,人类对美学的定义与追求在不同的文化与地域中都有共同的追求与向往,各国大家论述的观点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结合前人大师的观点与研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笔者将艺术原理中的审美方式分为“动”“静”“虚”“实”四种解说,浅谈个人的刍荛之见。
“动”字在新华字典里解释为:“改变原来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与‘静’相对:变动、波动、浮动、振动(物体通过一个中心位置,不断作往复运动,亦称‘振荡’)。”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的过程就是一个动态过程,从灵感出发到创作完成,最终让世人接受,这是一个微妙的人类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