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 张治忠
(潍坊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山东 潍坊 261044)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用来预测评价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活动之中对于所在区域内部环境造成的影响,而排污许可制度则是比较注重对污染源的控制、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促使企事业单位能够科学、合理的排放污染物质,基本都是由生态环境部门来进行监督、管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认识,帮助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妥善的处理,让企事业单位能够履行好自身的环保责任,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质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的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门科学技术,其功能主要分为: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导向功能。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指的是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对于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相应的分析、论证,在此过程中,提出采用相应的防治措施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科学方法、技术手段,不管是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都可以借助环境影响评价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发活动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1]。
排污许可制度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规范企事业单位自身的排污行为的一种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实施排污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