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杰
(奎屯市委党校,新疆 奎屯 833200)
“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命题自2018 年提出后,它已经成为当下社会研究关注的一个重要热点。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调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齐下,其中,法治是重要的一环,是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因此,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下,研究如何在法治的轨道上有效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治理的视角不同于管理,更与统治的内涵千差万别。其最大的特色在于主体的多元化参与和手段方式的维度。总的来讲,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多元一体体系,然后综合运用法治、德治、自治等多元化手段,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推进社会向前发展。在这个体系的运作中,法治发挥着重要作用,围绕治理目标的完成和效率的高效化,在基础框架、运作保障和运行协调等方面持续发挥着作用。
首先,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市域治理中为社会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基本框架。它通过国家立法等规则制定的形式,并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为市域社会架构起了一整套的行为规则体系,使整个社会有章可循,有则可守。其次,法治能够稳固根本,平稳预期和利好长远的保障。稳固根本,在于通过其制定的一整套规范体系,划定了社会成员的行为红线,明确了社会秩序的底线,这个规范体系是具有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