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凌芳
(喀左县自然资源局,辽宁 喀左 122300)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发展城市建设,我国人均耕地也在逐渐减少,为了控制这一势态恶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资源持续发展能力,就要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现阶段土地整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完善,不仅要将其纳入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而且还要进一步规范土地整理过程,确保其在土地资源开发以及规划设计过程中不会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任何破坏影响,这样才能切实保证土地整理项目区的生态安全,最大化推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土地整理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过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复杂性。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地整理工作起步相对较晚,且不同时期对于土地整理的需求、概念等也是不尽相同。根据我国国情需要,土地整理被定义为通过相应的工程技术手段和法律法规,对现有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不合理情况进行全面优化调整,以便最大化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从而在改善人们生活条件的同时,真正实现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在土地实际整理开发过程中,其主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特征:第一,空间性特征。即无论是土地整体景观格局,还是其具有的生态功能,都是在特定空间范围内所产生;第二,动态性特征。由于不同发展时期以及不同地区对于土地资源利用的目的也是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