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奇达
(吉林大学商学院 吉林,长春 130012)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指通过对农村三次产业之间的优化重组、整合集成、交叉互渗,使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范围不断拓展,产业功能不断增多,产业层次不断提升,从而实现生成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空间布局,进而综合创新发展方式的重大产业发展战略[1]。而在三产融合过程中,仍有许多重要问题值得注意,具体如下:
目前,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在多方发力的作用下,势头正劲,但也同样呈现出一个重要问题:参与主体多元化[2]。就所有制而言,既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又有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就空间格局而言,既有乡村各类经营主体,又有城市各类工商资本;就参与方式而言,既有实体经营,又有虚拟经济。参与主体多元化使得不同参与者各有定位、各具专长、各显功能,的确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局面。但国有企业、城市资本和网络供应商通常掌握核心资源、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并能提供关键服务,导致三产融合极易被非农参与方主导[3]。这就需要我们格外注意三产融合的整合方式,切不可富了老板而穷了老乡。因此,要恪守三产融合服务乡村振兴、夯实精准脱贫和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理念,牢牢把握三产融合始于惠农的根本宗旨,发挥政府部门在三产融合中的协调和导向功能,令所有参与方在介入项目前务必明确三产融合的根本宗旨及其在三产融合中的角色定位,介入方式与利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