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冠南
(长春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32)
责任区督学队伍建设是一项适用于当代教育转型的基本制度。教育改革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为了更好地完成教育行业的改革,培养与时俱进的人才,形成了责任督学队伍建设。责任区督学队伍的建设是自古代出现以来一直在实行的应用,目前该项制度已经普遍存在。
责任区督学制度在出现到正式推广以来,虽然为社会管理带来了很多便捷条件,但是由于这项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目前,责任区督学制度的推广过程中还在不断的探索和改进中。所以,责任区督学制度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根据以往的实践形式和经验来看,责任区督学制度是根据不同的区域划分,将同一片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划分为一个地区进行统一管理,并对不同区域设立督导监督工作。也就是说这项制度主要管理对象是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并设立专业的责任制人员进行负责和管理监督,实际目的是规范管理,提升教育水平[1]。
责任督学队伍的建设可以对各个区域的学校教育进行综合管理和规划。管理与规划指的是要求各个区域的负责人要参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监督,对所负责区域的教学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和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对教育行业的激励和约束,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强调了管理者的参与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