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烈翠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 德阳 618000)
民办高校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民办高校的教职工,是学校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学校未来发展,而记载教职工个人履历、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职称聘任、奖惩等方面的人事档案,是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举办方其经费来源不同,从而产生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而使其人事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也不相同,做好民办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是民办高校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也是民办高校教职工职业发展的需要。
公办高校编制内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与学校形成人事关系,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管理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民办高校教职工,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学校形成劳动关系,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管理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所以,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从适用法律法规、管理性质等方面与公办高校不同。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适用范围为:“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