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森
(兖州煤业综合服务中心,山东 邹城 273500)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成立时间一般比较早,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企业重组、改制等一系列的变革,都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国有企业的稳定性,并在国有企业的安全方面带来隐患。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结构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各类不安定事端埋下了隐患,通过近几年的治安事件可以看出,针对国有企业的各类打击、报复、破坏事件呈现逐年增多的现象,对于企业发展引发的各类土地拆迁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治安问题也时常发生。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自主化管理程度也越来越高,国有企业在投资新型、大型重点项目方面更为积极,这些新型、大型项目的兴建肯定是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无形中为盗窃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某国有企业的大型基建项目,运到工程项目的很多施工材料,被盗窃分子联合工地管理人员进行盗窃,使国有企业受到经济损失。这类事件的发生标志着保卫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1.法律依据的不适应
众所周知,国企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探讨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不仅是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更是迎合时代发展趋势,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