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辉,柳洪方,赵欢欢,张怡平,王海勇,吕 升
(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 嘉兴 314000)
近年来,我国大大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各种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激增,其在施工过程中排放大量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1],特别是氮氧化物(NOx)和碳氢化合物(HC),在长时间的光照作用下,会产生大量的臭氧(O3)、非甲烷烃类以及醛酮类污染物,这些二次污染物会直接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严重的还可能会引起一些无法治愈的重大疾病,如肺气肿、支气管炎、冠心病等[2,3]。根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20)》显示,2019年,我国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S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分别为 15.9万t、43.5万t、493.3万t、24.0万t[4]。另有资料显示,一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总量约为一辆国五小汽车的50~80倍[5]。可见,非道路移动源的排放量十分巨大。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用广泛,种类繁多,常见的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拖拉机、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在非道机械中占比较大的叉车,以及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等[6]。
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适用范围广泛,从出厂、销售、使用环节到最终的淘汰环节,无需办理任何登记手续[7],另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具体使用时间和使用地点也并不固定,具有很强的移动性,没有规律可言,所以很容易导致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