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盼文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江 波 江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舞蹈演员运用其掌握的舞蹈动作、造型和技巧能力,结合音乐和美术等艺术手段,将作品的思想内容转化为可视、可感的舞蹈形象。演员是表演实践的主体。舞蹈演员既受作品的制约,又是编导构思的被动实现者,具有对作品进行再创造的主观能动性。不能让观众正确理解其中深刻内涵的舞蹈是未完成的舞蹈表演。舞蹈动作具有承载思想、传达感情、塑造性格的作用,为表现作品蕴含的主题服务。在一场舞蹈表演中,舞蹈演员化身不同的角色,用动作、表情、对白等元素塑造形象,在感同身受的基础上感染观众。舞蹈是有美感的动作,舞蹈演员在预先知道动作的前提下,赋予舞蹈动作以情感,将一招一式转化成舞蹈语言,重塑舞蹈形象。
成功的艺术形象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具有不朽的生命力。艺术形象是一种反映现实的手段,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经过艺术加工,创造出具有审美意义的画面。艺术形象有具体性、概括性、感染性。艺术形象如果只是单纯的形似,则会使舞蹈形象苍白无力。一位有经验、有审美能力的舞蹈家,在塑造艺术形象时,会要求角色形神兼备。舞蹈演员在理解艺术形象时,也是由外到内的。
塑造,指用语言文字或其他艺术手段表现人物形象。舞蹈是一种灵动的美,这就需要舞蹈演员对舞蹈动作加以塑造,这种塑造经过想象、情感、幻想、直觉、变形等理解,感受社会、感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