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艳
(大荔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陕西 大荔 715100)
农业的合理化发展是社会运营和经济进步的基础性保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粮食产品及农业经济产物的需求量不断上升,农业生产的条件、形式、技术、品质都面临着快速提升的刚性需求。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农业生产仍存在着资金、土地、水源、人员缺乏的严重问题和巨大压力,这要求农业生产从理念到方式都必须进行及时调整与优化,以保证现代化农业生产的高产出、高品质要求[1]。在农业生产实施的过程中,农民的眼界、理念、能力对生产的结果起到主导作用,社会对于专业素质强、理论水平高、经营理念超前的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不断提升。在新时期,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群体能够为农业生产的发展与转型升级提供巨大的助力,并带动先进技术和先进生产方式的快速实施。
我国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概念的提出相对较晚,在2012年该概念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首次提出,并在2013年对其进行了相关的定义与说明。新型职业农民是农民群体中具有足够的专业技能和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典型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和社会服务型职业的特点。相对于传统农民群体而言,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并对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进行了从业方向与形式的细分,总体上讲,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包括了生产经营型、专业技术型和社会服务型三大种类。……